产后三月内不宜食味精

时间: 2002-02-18    来源: 《健康之友》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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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味精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调味品,一般而言,成人食用味精是有益无害的。但是,产后哺乳期的母亲在产后3个月内不宜食用。如果乳母在摄入高蛋白饮食的同时又食用过量味精,大量的谷氨酸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谷氨酸与婴儿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结合生成不能被机体吸收利用的谷氨酸锌,会导致婴儿缺锌。婴儿缺锌不仅会出现味觉差,还可造成智力减退、生长发育迟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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